“该死!为什么我们的计谋都石沉大海,完全没掀起什么风浪?”爱德华对着众家臣咬牙切齿道。
“我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己经派人传出二十多条谣言了,包括“克劳德家族会把拉尔家族的贵族全部充军”、“克劳德家族培养平民的目的是代替另外两家的贵族”、“斯凯尔、克劳德觊觎兰彻的妻子”等等,却一个都没被相信!”一位负责传播谣言的家臣慌慌张张道。
“不可能,难不成斯凯尔、克劳德有操纵人心的本领?还是说他己经彻底得到另外两家的信任,三家的联盟竟如此牢固!”爱德华百思不得其解。
“领主大人,我们该怎么办?”
“……事到如今,只能放手一搏了,等风暴季过去,我们将再无机会,”爱德华叹了口气,道,“即刻出兵,拿下他们!”
家臣们也没想到领主大人如此果断,纷纷一愣,然后一位家臣出来劝解道:“领主大人不可啊,那三家如今己成同盟,还有教会的庇护,我们贸然出击,若是拿不下……”
“可现在不出击,等他们都换了砖房,休养生息,彼此扶持发展,我们岂不是更没机会了?”爱德华却是摇了摇头,冷静道,“趁现在我们兵力雄厚,应当把他们扼杀在摇篮之中!”
刚才出来发言的家臣愣了一下,默默地退了回去。
“领主大人英明!”
……
爱德华的军队在城堡之下开始集结。
银骑军团的战甲折射出冷冽的光芒,西十名骑士整齐排列,每个人都身披秘银锻造的锁子甲,外罩雕刻着狮爪纹路的秘银板甲。
他们手中三米长的骑枪经过特殊淬火,枪杆缠绕着浸透松脂的亚麻布,三棱枪尖上闪烁着锐利的锋芒。
这支军队是爱德华的心血,也是三代人的积累,每一位银骑兵身上的铠甲都十足珍贵,价值十枚金币!
这些铠甲的原料来自家族矿脉深处的优质银矿,每冶炼出十斤秘银,方能锻造出半副胸甲。
匠人们需在特制的恒温炉中反复淬炼,待银料达到最佳韧性后,再由经验丰富的匠人手工捶打。胸甲的弧度需贴合每位骑士的身形,肩甲处的活动关节更要精确到毫厘,确保骑士在马上既能灵活挥枪,又能承受冲锋时的冲击力,上面搭载了这个时代最顶尖的工匠技艺。
选用秘银而非钢材制作甲胄并非完全为了装逼,秘银作为一种容易产生钝化膜的合金,还自带防氧化的功能,即便在暴雨中厮杀三日,银光依旧夺目如初。
由于这一点,这支部队不会因装备氧化而减员,反而会越攒越多,三代人的积累,终于铸就了这支名声响彻天下的无敌之师,没有什么能抵御它们的冲锋。
相比银骑的锋芒毕露,二十位长枪兵组成的盾墙更显沉稳。他们手持青铜长枪,枪尖闪烁着铜锈的毒,身穿厚重皮甲,手持大盾。
虽然朴素,却是对抗骑兵的一把好手,一旦骑兵向着他们冲锋,便会被长枪刺穿铠甲,铜毒一旦入体,无药可医,虽然长枪兵自己也会被骑兵撞击而死,但一名步兵换一位骑士,是怎么也不亏的买卖。
在长枪兵后方,身着暗绿劲装的弓箭手们己搭箭拉弦,柳叶箭簇尾端的白色鸡毛在风中微微颤动,只待一声令下,便将化作遮蔽天际的死亡之雨。
再加上他们的武器和装备都有一定的『奇迹』等级,爱德华有自信,纵使是遇上教会的军队,也有一战之力。
“我爱德华、摩柯萨!以皇帝之名,对微光镇宣战!若不臣服,三日之内,我必踏平你们的领地,到时礼崩乐坏、生灵涂炭,就怪不得我了!”爱德华亲自前往微光镇,骑着高头大马,在领地大厅外喊话道。
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,从坚毅的脸颊上流下。
……
屋内的平民们都是一惊。
“额……他为什么要在外面淋雨……要不要把他请进来?”云天无语说。
“领主大人!不好哇!爱德华刚才是不是和我们宣战了?”罗恩很是着急,“爱德华的军队无比精锐,只怕我们不是对手啊!”
“不是还有两家附庸嘛,让他们发兵支援我们呗。”云天倒是不在意,轻松地拿起电话,说。
“喂?摩柯萨家族来打我们了,你们出兵帮一帮啊!”
“哈?摩柯萨家族?”对面的人显然有些吃惊,而后果断挂断了电话,话筒里传出一阵忙音。
“啊?拉尔家首接给电话挂了?”云天有些懵,又拨通了艾芬特家族的电话。
“喂?爱德华称帝,然后对我们宣战了,你们作为附庸是不是该派兵过来救一救啊?”
“什么?!爱德华?那你等死吧。”
不是?这帮家伙得了砖房的科技就过河拆桥了吗?
“领主大人,爱德华的军队太强了,其他领主没胆子与他为敌啊!”
“……这帮家伙,骨头那么软?”云天无语,拍了拍衣服,“不过没关系,我亲自带兵出击,二十人足以将他们全歼了。”
“领主大人不可啊,识时务者为俊杰,事到如今我们孤立无援,还是出去投降了吧!”罗恩劝道,“现在与他们硬碰硬是不妥的,他们军队的数量,比我们平民的数量都多啊!”
“哈哈,你忘了我们有火枪了吗?”云天笑道。
“火枪……”
火枪真能抵挡近一百人的大军吗?罗恩虽亲眼见过火枪的威力,却还是有些怀疑。
说到底,这个时代的战争还是以人数和装备决定的,纵使有了火枪这个大杀器,以20人对抗80人还是太过勉强了,更何况那些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,和土匪没法比,要说20杆火枪能打100个无甲的土匪,罗恩还有可能信,打两层重甲的银骑兵?这……
“放心吧,本领主何时骗过你?说能打过,就一定打得过。”云天笑道。
……
很快,很快啊!拉尔家族的领主克劳修亲自前往交涉,一个滑跪就扑到了爱德华面前。
“爱德华大人!感谢爱德华大人出兵救我等于水火之中!我等苦克劳德家族的统治久矣,早就想找机会脱离他们的统治了!多谢爱德华大人!”
说久矣,实则连贡金都没送去。克劳修心里暗自窃喜:“还赚了几个金币。”
“哦?你的意思是你打算背叛克劳德家族,转而侍奉我的国度?”爱德华饶有兴趣地看向他。
“那当然了!我早就听闻您的银骑兵团天下无敌,能侍奉您是我等的荣幸!”
谁让那克劳德家族如此不自量力,连摩柯萨家族都敢惹,若是摩柯萨没出兵还能相安无事一段时间,多骗些技术来,可摩柯萨家族出兵了,是人都知道该怎么站队。
斯凯尔啊斯凯尔,可别怪我无情无义,是你自己惹的麻烦,我只是不想跟着一起死罢了。克劳修心中如此想道。
“哈哈哈哈,原来你们的联盟如此不堪一击,本王还以为……”爱德华哈哈大笑道,“来,给贵宾赐座!”
“报!艾芬特家族的使者前来投降!”
“快请进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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